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规划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工作协调统一发展,实现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目标,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坚持依法治检,以德治检,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的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检察业务建设,积极倡导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先进检察文化,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机关、学习型科处室、学习型检察干警,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深入发展,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1、检察队伍综合素质高,90%以上的干警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干警敬业爱岗,家庭和睦幸福,邻里团结友爱,无违法违纪、封建迷信等现象。
2、机关管理科学规范,创建活动丰富多彩,涌现出一大批突出的文明干警、文明市民、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特色家庭。
3、科技强检步伐逐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4、检察业务工作走在同行业前列,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社会形象。
5、机关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获“绿化单位”和“花园单位”称号。
三、创建措施
㈠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以“三我四严”为标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用“三我”(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四严”(严明纪律建班子、严管重教带队伍、严格执法抓办案、严于律己作表率)建设领导班子,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要求,发挥领导班子在各方面的表率作用,班子团结、廉洁、务实、高效,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2、坚持“六用举措”,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六用举措”:用科学理论教育人,用能级管理激励人,用工作目标考核人,用奖勤罚懒鞭策人,用法律知识武装人,用规章制度约束人。扎实开展政治学习和党员教育活动,用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促使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
2、突出检察特点,努力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围绕《检察业务岗位应知应会标准》,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三读”活动,即读理论书籍、读《检察日报》、读检察业务刊物(《人民检察》、《楚天检察》);立足本职,深入开展案件评查、庭审观摩、文书写作、知识考试等岗位学、练、赛活动;根据岗位特点,加强以计算机、公文写作、庭审辩论、侦查谋略等基本技能为重点的岗位技能培训,推广使用普通话,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和专业技能,干警对本职业务熟知率达100%。
3、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提高队伍的文化素质。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对通过自修、函大等获得国家承认的法律大专以上文凭的干警给予物资奖励。力争全体检察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数达到90%以上,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学历的人数达到75%以上,有3名检察人员具备研究生学历。
5、加强教育引导,努力提高队伍的道德和文明素质。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检察人员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大力倡导爱检敬业、诚实守信、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检察职业道德风尚。
6、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素质建设。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常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积极参与社区资源共享,向未成年人开放文化学习和娱乐活动场所。想方设法,为困难家庭子女排忧解难。
(二)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体系。按照“立、改、废”的原则,整理、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探索建立“三化二保一持续”即以规范化、人本化、现代化为要求,以保证高效公正执法、保证干警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持续循环改进为运作方式的长效管理机制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达到资源配置优化,办公秩序井然,队伍管理严格,办案活动规范,工作运转高效。
2、完善业务规范化体系。把业务工作规范化作为重点,抓好省院下发的反贪污贿赂等八项主要检察业务的工作规程、工作运行表、业务流程图、办案质量标准和《湖北省检察机关业务质量评审办法(试行)》等规范的实施。针对执法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逐步完善检察业务规范化体系。
3、严格目标责任考核。以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警个人岗位责任制为核心,不断完善目标责任、量化考核、激励约束、动态管理制度,实行月考核、季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两个责任制的考核与津贴、补助、奖金挂钩,加大奖惩力度,强化责任意识。
4、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法制观念。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注重环境保护,确保无超生、计划外生育、环境污染等现象发生。
5、深入开展“创争当”活动。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基层院建设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文明创建要求,将“创争当”活动列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重要内容,明确争创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活动落实,在全院掀起创争当热潮。广泛开展细胞创建活动,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达标率达95%以上。
(三)大力加强业务建设,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1、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定;坚决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面履行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2、加大工作力度。坚持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重、打击与服务并重以及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对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行流程管理,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
3、服务工作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统一领导之下,重要工作、重大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主动向政府通报工作,争取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执法检查和评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法,坚持文明服务,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4、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预防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化重要行业和领域系统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化。
5、坚持文明接待。开通“举报绿色通道”,认真落实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力争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突出集体上访这一重点,积极参与社会群体事件、重大案件、焦点矛盾的调查处理,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花园机关。
1、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域网,努力建设三级专线网,每位干警尤其是中层干部能够熟练地操作电脑,中层干部汇报工作能够使用多媒体演示,通过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
2、完善文明活动阵地。进一步完善图书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等文明活动阵地,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添置书籍和各种文体设施,保证干警学习有阵地、活动有设备,激发干警学习热情和创建积极性。
3、营造文明创建氛围。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文明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科学的娱乐观,寓学习于活动之中,寓情趣于学习之中,丰富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4、强化安全卫生管理。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绿化、净化、亮化机关办公和生活环境,努力建设现代化花园机关。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成立院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抓,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直接抓,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日常工作,建立检察长牵头、政治处组织协调、各部门对口负责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调研。认真研究文明创建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和健康发展。
3、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文明创建中的一些好的工作方法、经验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增强工作透明度和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00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