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申请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的报告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在市委、市文明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院连续两届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为鼓舞士气,再创佳绩,院党组号召全体干警再接再厉,团结奋进,向“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迈进,从而掀起了新一轮的“创、争、当”热潮。市委、市文明委对我院争创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亲临我院现场办公,听取争创活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争创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省院、襄樊市院对我院争创工作十分关心,省院靳军检察长、襄樊市院张安福检察长多次到我院指导争创工作,对我院争创全省先进检察院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给予了极大的鼓励和及时的指导。
在整个争创活动中,我院按照省院提出的“班子建设好、队伍素质好、工作业绩好、管理机制好、社会形象好”的要求和省级文明单位“五化”创建标准,坚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建设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2005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4人,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77件274人,提起公诉176件269人,立案监督17件23人,依法提起抗诉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18件,坚持驻看守所24小时制,实现了被羁押人员的零超期。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以加强基层院建设为载体,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领导班子“三我”(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标准,充分发挥党组表率作用,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六用举措”(用科学理论教育人、用能级管理激励人、用工作目标考核人、用奖勤罚懒鞭策人、用法律知识武装人、用规章制度约束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三个专项治理”、“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深化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增强了检察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0余项,促进了业务、队伍和机关规范化管理。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干警实行“约法六章”,强化公正执法,促进廉洁从检,塑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近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并且涌现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改善机关环境和办公办案条件。先后投资近700万元新建了现代化综合办公大楼和干警住宅楼,对旧办公楼进行了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设施,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配置了15台办案用车以及摄像机、照相机、纹痕检验仪等先进办案工具,传真通讯、档案管理达省一级标准,检察技术达到三级技术网点标准,办公自动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同时,按照创建要求,在机关和家属院内种植了花草、树木,绿化、美化了环境。
总之,自2003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我院始终把争创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作为奋斗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协调统一发展。通过认真细致地自查,认为我院符合省级文明单位的条件,现申请检查验收,参加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
特此申报
中共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检查验收 报告
抄报:襄樊市人民检察院
市文明委、市委政法委
发:本院领导及各内机构
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06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20份